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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4节

有这些女眷,就算她们力气不大,但相互配合,用不了一天便能把后园开辟好,沈溪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力,也亲自上阵。
关于玉米的栽种,相对就是挖坑刨土,而地瓜那边则需要培地瓜垅,就是用土形成一个高于地面的长垅,再将地瓜的块茎种植进去。根据以往沈溪对番薯种植的认知,这种地瓜垅培得越高,越容易高产。
林黛撅着嘴道:“老爷乃堂堂三品大员,为什么要亲自做这农事?”自己偷懒不算,还想让相公跟她一块偷懒,沈溪没好气地道:“你家老爷本来就是农民出身,你不知道吗?在我六岁时,还下地干活呢!”
林黛想到自己跟沈溪认识时,恰好是周氏带着六岁的沈溪从桃花村出来,心里暗自庆幸遇到沈溪的时候合宜,若周氏当初带沈溪和她又返回桃花村,那她这个童养媳难免要天天下地干农活,那就保养不出如今白皙细腻的手。
谢韵儿笑道:“黛儿,来,一起帮老爷做事,看好了怎么弄,别怕把手弄脏了,回去之后洗干净便可。”
在谢韵儿带头下,女眷们用出头、铲子和铁耙劳作起来。
谢恒奴最是雀跃,她喜欢农作时挥汗如雨的感觉,至于尹文和陆曦儿,她们不是很有力气,却喜欢一家人凑在一起做事的温馨。只有林黛带着一点儿小心眼,但她是个知情识趣的姑娘,知道要讨好沈溪必须要拿出一点实际行动,否则会被沈溪冷落。
自谢恒奴进门后,林黛感觉沈溪对她的感情已经分薄不少,所以尽可能在一些方面发挥自己女人的优势……在她眼中,谢恒奴不过只是个没开窍的小丫头。
你懂怎么照顾好他吗?你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有什么习惯吗?
可惜林黛不知,人家谢恒奴出身相府,受到的教育远胜于她,谢府女性长辈在谢恒奴出嫁前,就把所有该教的都教会了,免得谢恒奴在夫家因为不通情理而受委屈。
一下午,就把玉米种子和番薯块茎种植好,沈溪手头上还剩下一些不知名的种子,其中就包括烟叶种子。
这东西或许能为沈溪将来平定地方匪患带来大量金钱收入,但试栽种的事情被他给滞后了,因为他还没想好如何去种。
烟草未来大行其道,是历史规律,谁也无法阻止,他不想当圣人,所以不存在种不种的问题,只是要想好怎么种,如何能靠这个来创造财富。
在给皇帝提供的与佛郎机人交换作物名录中,沈溪并未提到烟草,就连佛郎机人此番也只是在无意中送来一些此类种子。
沈溪到广州府之后,白天很少有时间陪身边的女眷,难得借着种玉米和番薯的机会,跟家里的女眷相处了一下午,谢恒奴、尹文和陆曦儿最是开心。
三个丫头的小脸红扑扑的,难得有这种一家人一起做事的时候,沈溪平日里对她们是很疼惜,不过却因人而异。
尹文和陆曦儿暂时没有入门的计划,沈溪近来跟陆曦儿有些疏远,因为他过不了心里对惠娘感情的那一关。
南下途中,谢恒奴、尹文和陆曦儿已经形成了一个“朋友圈”,谢韵儿和林黛比她们年长些,与她们没有太多共同语言,而三个人在一起能说知心话,又能打牌甚至是做针线活,还有谢恒奴这样一个见识广博的大家小姐给她们说一些《女训》的内容,陆曦儿和尹文甚至可以问谢恒奴一些闺房的私密事。
谢恒奴并没有大家小姐的娇纵脾性,对两个年岁相仿的小姐妹坦诚相待,三女形成的朋友关系牢不可破。
相反,林黛因为自己小气、心眼儿多,逐渐被疏离,甚至陆曦儿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都给丢了。
但有沈溪这个绝对强势的家长在,就算女孩子之间有一点小隔阂,她们也会因为对沈溪的敬重和爱意,彼此保持个相对友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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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四章 喜事
“相公,您先洗洗手,我已经让小玉招呼灶房烧水,等水烧开后您就沐浴。”谢韵儿敛着裙子,端着水盆走了出来,用洗脸帕先帮沈溪擦去额头上的汗珠,随口问道,“不知这玉米……还有番薯,几时能成熟?”
“这可不好说,看栽种的情况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十月底能收第一茬,如果到了冬月底还没收获,可能就比较麻烦了……希望今年广州的第一场雪来得晚一点!”
沈溪说完,一边洗手一边侧头招呼远处正凑在一块儿议论今天劳动成果的谢恒奴等女:“过来洗手,之后进房洗澡更衣。”
“哦,知道啦。”
谢恒奴非常开心,小脸红扑扑地跑了过来,想跟沈溪共用一盆水。谢韵儿笑着拨开她的手:“没个规矩,自己打水去。”
谢恒奴端着水盆回到沈溪身边,正要俯腰清洗黑乎乎的小手,这会儿陆曦儿和尹文已经端着水盆走了过来,三个小丫头凑在一起再次叽叽喳喳起来,反倒是留在井边的林黛形单影只,显得有些落寞。
那边小玉去了灶房,谢韵儿看着她的背影,向沈溪提醒:“相公,如今我们已在广州府安顿下来,是否该商议一下小玉的婚事?”
沈溪这一趟南下,马九在背后出了不少力,长时间相处下来,马九跟小玉间有了一定的感情。婚礼虽然只是走一个形式,但该办还是得办,沈溪相信以马九的为人,应该能承担起照顾小玉的责任。
沈溪想了想,道:“之前一直忙碌个不停,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空闲,正好把小玉和马九的婚事办了。回头我让朱老爹他们具体负责,不用太张扬,礼数走完就好。”
小玉只是个丫鬟,老大不小了,马九跟她岁数相当,在这时代也属于大龄青年。
两个人同病相怜,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八抬大轿,吹吹打打,也无需大事张扬,只是去官府报个籍,在驿馆后院摆一场酒,把朱起、唐寅等人请过来吃吃喝喝热闹一下,婚事就算是成了。
沈溪把事情跟朱起一说,朱起一张老脸上挂满了笑容,跟马九相处久了,老少二人关系不错。
朱起忽然有些为难,迟疑地说道:“老爷,犬子……留在汀州府城做些小营生,不知可否将他……招来?犬子绝对会尽心尽力帮老爷办事。”
朱山作为使唤丫头,先跟着沈溪去了京城,商会出问题了,朱起也跟着惠娘北上,在沈溪麾下做事。
如今沈溪以三品大员之身南下,朱起和女儿跟在沈溪身边,尽职尽责,虽然和女儿天天可以见面,但朱起最牵挂的还是他那个留在汀州府的儿子,也就是沈溪当初在山寨上曾见过的“少当家”朱鸿。
且说这朱鸿人有点儿浑,再加上朱起知道自己这儿子曾得罪过沈溪,所以一直未敢在沈溪面前提及,但朱起眼见马九跟着沈溪混得越来越好,不由为如今在汀州做力气活的儿子担心起来。
跟马九一直没结婚不同,朱鸿在一年多前,就跟由山寨迁到汀州府城定居的青梅竹马成婚,如今连儿子都有了。
朱起觉得自己这儿子成家立业后性子应该会变得稳重许多,或许能闯出一番事业,所以跟沈溪求情,想把儿子从汀州府叫过来跟着沈溪做事。
沈溪本对朱鸿有些成见,但见朱起和朱山在沈家做事这几年,一直勤勤恳恳,怎么都要给人家一个奔头,于是点头道:“朱当家尽管安排就是……早些去信叫令郎到广州府来帮我。”
“是是,多谢老爷。犬子一定会尽心尽力。”朱起老脸上带着宽慰,总算能让儿子有个出路,跟着沈溪注定前途似锦。
女儿再亲,始终要嫁出去,只有儿子才是继承衣钵之人,这就叫儿女有别。
朱起这边想让儿子到沈溪跟前做事,沈家那边其实也有打算让沈溪给他那些堂兄弟们安排个出路。
以前沈溪在京城当翰林官,身边不可能养闲人……给太子上课总不能带上几个跟班吧?但眼下沈溪已然是三省督抚,沈家那边自然坐不住了,几房人一合计,联名写了封信给沈溪,请他看在同为一家的份儿上,把几个兄长带在身边做事。
长房那边倒是没什么要求。
沈明文和沈永卓在准备科举,沈永卓几次秀才不第,这会儿正努力读书,争取早点成为沈家第四名秀才。至于沈明文,老太太病倒后没了人督促,现在读书不上心了,在家里完全就是吃闲饭,甚至没事还出去找朋友吃花酒做文会,跟王氏又水火犯冲,夫妻俩没事就吵架,闹得家里鸡犬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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